​谁说足球与公益无关?日本明确足球是“公益事业”

马德兴03-26 10:15

体坛周报全媒体记者马德兴报道

中国足协主席陈戌源数日前接受央视白岩松采访,在回答的诸多焦点问题中,有关“足球本身是公益产品”的说法引发了各界的非议,甚至遭到了部分媒体人与网民们的抨击。难道陈主席的说法真就是错了?难道“足球是公益”的定性与“足球是一个产业”的说法真就是格格不入?

实际上,争议恰恰说了一点,即当下中国足球界思想之混乱,指导思想与出发点更是千差万别。因为足球的社会影响力太大,牵涉到的利益方也很多,各方都站在各自不同的利益角度,当然所说的话、列举的事实也是有选择性的,因而各说各话,整个中国足球界也就很难形成一个共识。不同层面的具体执行人因利益与出发点不同、认识不同,即便是上面出台了一项好政策,但因具体执行人的认识不够、能力不足,又不爱学习,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也就再正常不过了。所以,从上至下长期以来好像是“各唱各的调、各走各的路”,中国足球也就很难向同一个方向前行,姑且先不论这个方向是否正确。

①《五十条》的定位错了么?

在探讨“足球是不是公益产品”之前,先来看一下2015年中央深改组通过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俗称“五十条”)中的说法。在第四条“明确定位和职能”中,有这样的定性:“中国足球协会作为具有公益性和广泛代表性、专业性、权威性的全国足球运动领域的社团法人。”

这是中国足球迄今为止第一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官方“定性”,即具有“公益性”!这也就为未来中国足球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某种依据。当我们总是喜欢用近邻日本的足球来对照中国足球之时,我们很长一段时间里忽略了日本明文规定将足球作为“公益事业”。如果打开日本足协的官网,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公益”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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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日本足协官网截屏

而且,翻开日本足协年代表,可以看到:日本足协成立后,在1974年8月底从原来的社团法人变成了“财团法人”,至2012年正式成为“公益财团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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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日本足协年代简表

不止是日本足球球会,即便是像日本的职业联盟,我们也可以看到属于“公益财团法人”。打开日本职业联盟章程,第一章总章中的第一条,就清楚地表明了该组织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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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日本职业联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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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公益财团法人,不管是日本足协组织国家队、国奥队、女足等国字号队伍的比赛,抑或是职业联盟组织的职业联赛,也就被视为“公益活动”,都具有“公益性质”。但是,“公益”并不排斥“商业”,非要将两者对立起来,则只能说是认知上的问题了。

日本足协之所以能够成为公益性组织,与日本足协在2005年元旦发表的《梦的宣言》不无关系。时任足协主席川渊三郎明确阐述了日本足协的理念——“通过足球来丰富体育文化,从而健全国民身心,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川渊同时表达了日本足协的理想——“力争通过普及足球运动,让体育贴近人们的生活,创造使人们能够感到幸福的生活环境;致力于提高足球水平,通过日本代表队在国际舞台上的出色表现,给予国民感动与希望;秉持公平竞争精神,在国内事务与同国际友人的加深友好交往,为国际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当时,中国国内的报道则更多地关注于《宣言》中最后一部分,即“2050年夺得世界杯”。】

2006年5月,日本政府正式通过《公益法人认定法》,并列出了涉及公益性质的23项事业,这其中虽然没有列出体育,只是涵盖了学术、科学、技术的振兴,文化与艺术的振兴。但是,恰恰是由于《梦的宣言》中强调了“通过足球丰富体育文化、健全国民身心”,“通过普及足球,让体育贴近人民的生活、创造使人们感到幸福的生活环境”,就完全符合“公益”的特征。因而,在2011年9月,日本足协正式向政府部门提出,希望将日本足协由“财团法人”变更为“公益财团法人”性质。至2012年4月1日,日本足协正式成为完全独立的“公益财团法人”。这之后,日本职业足球联盟也相应地随之变更为“公益财团法人”。

《五十条》明确指出:“发展和振兴足球,对提高国民身体素质、丰富文化生活、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培育体育文化、发展体育产业、实现体育强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对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也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让足球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正因为此,文件中将中国足协定性为具有“公益性”的组织,整体思路、逻辑毫无问题。

但遗憾的是,由于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简单地将“成绩好与坏”作为评判足球的唯一标准,没有及时理解和消化《五十条》的精神,特别是《五十条》中所提到的“全面实现足球的社会价值和功能”,导致整个中国职业足球近些年发展过程中背离甚至完全偏离指导思想,这才是最为可怕的。

这些年来,“金元足球”之所以在中国足坛肆虐,根本还是在于:单纯地只是认为《五十条》的出台是为了提高中国足球的竞技水平、参加几次世界杯。所以,俱乐部背后的母公司、企业为追求短期内效益最大化、宣传最大化,仅仅只是把足球当作是一个“广告平台”,拼命砸钱、一味追求成绩以吸引眼球,根本不考虑“足球的社会价值和功能”,追求成绩也只是为公司自身扩大化铺平道路。

当足球广告效应遭遇“天花板”、公司或企业自身的经营出现问题时,也就很难顾及“社会价值”,更罔论“社会责任”。“后金元时代”的中国职业足坛又是乱象重生,特别是近期以来部分中甲俱乐部背后的企业或公司完全没有“诚信”、“契约精神”等,这就已经不止是足球层面的问题了,也不是中国足协这个层面就可以解决的了。

②公益与“社会责任”

坦率地说,陈主席关于“足球本身是公益产品”的说法之所以会引发如此大的争议,某种程度上与多数人所理解的“公益”这个概念在广义与狭义上的差异有很大关系。在大多数人看来,“公益”似乎就是“慈善活动”、“捐赠活动”,不能追求利润、更不可能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作为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投资老板、公司或企业,当然是以利润最大化为首要任务,因而职业足球俱乐部何来“公益”一说?这里,记者不想就此展开讨论,短短几句话也不可能有一个明确说法。而且,国内涉及到公益的法律数量不多,也亟待完善,除唯一一个专门针对公益捐赠的法律《公益事业捐赠法》之外,只有在《合同法》、《信托法》等法律文件中有专门章节涉及公益。所以,将足球与公益“挂上钩”,自然令大多数人难以理解。

但是,如果仔细研究亚足联、欧足联等各大洲足球联合会,包括全球最高管理机构国际足联,会发现这样一个普遍现象,即每一个组织在管理足球运动时,都会将“社会责任”、“社会贡献”等放置于重要位置。请看下面几张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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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欧足联官网截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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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亚足联官网截屏

在国际足联的章程中,专门提及“社会责任”,即不管是国际足联、洲足联抑或还是会员协会,每年都要召开一次代表大会,目的是阐述足球世界高度重要的相关议题,其中就包括“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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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国际足联章程

不止于此,像亚足联还专门在14个常设委员会中,专门设立了一个“社会责任委员会(SOCIAL RESPONSIBILITY COMMITTEE)”,由亚足联东南亚区副主席、来自缅甸的早早担任主席(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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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两个近邻,日本足协下属的各个专业委员会中,专门设立了一个“社会贡献委员会”(如图)。而且,在日本足协的官网,你可以发现,几乎每天都有与社会贡献有关的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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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足协今年1月份也全面进行大改组,优化内部组织结构,将足协设为“两大部、七团队”,并设立了六个委员会,其中之一就是由2002年世界杯赛国脚李天秀所担任主席的“社会贡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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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程度上,足球水平越发达、管理水准越高的管理部门,越发重视“社会责任”问题,并努力促进足球为整个社会乃至全球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不止是足球协会,更包括各俱乐部,无论职业与业余。而且,这在西方国家包括近邻韩日,这其实就是在从事“公益”活动,只不过这种“公益”早就超越了我们国内所理解的那种“公益”。譬如说,当欧美各国和地区在新建球场时,专门考虑残疾人士专区,会为残疾人士提供各种便利。像记者先前考察2022年世界杯赛新建球场时,球场的设计人员围绕着为残疾人士设立的专门看台进行讲解时,甚至比普通看台的设计更有门道与讲究。其他还包括儿童保护、男女性别平等、环境问题,等等。

再譬如,欧美足球界会鼓励残疾人士、智障人士更多地参与到足球活动或比赛之中,这是展现“社会责任”的一种具体体现。但在中国国内,残疾人士参加足球比赛,反而会被用来“讥讽”男足。这就是中外理解上的本质差异。所以,陈主席的讲话引发争议也就再正常不过,核心恐怕还是认知上的差异。

这些年来,不少俱乐部包括中国足协也在努力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性质的活动,但很遗憾,更多地是首先希望以此来改变中国足球的形象、宣传“正能量”,而不是首先将此作为承担起社会责任的具体行动并常态化,所以也就很难让社会各界所认可、并逐渐改变对中国足球的整体认知与认识。

中国足球与职业足球,需要改变的太多,首先是理念与观念,但当务之急恐怕还是应该认真重新学习、领会《五十条》之核心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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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兴

体坛周报副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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