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兴:中国学日本撤掉青少部 邯郸学步式的荒唐

马德兴12-07 07:17

  中国足协撤销青少年足球的专门管理部门,其中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就是:近邻日本足协并没有设置青少年的专门管理部门。的确,日本足协并未设立专门的青少年管理机构,可日本的青少年普及程度与现状,与中国足球的青少年开展情况完全不可同日而语。踢球孩子的人数多少自然不必多说,更重要的是,日本青少年足球有今日之现状,并不能完全归功于日本足协,而应该是日本社会化程度发展的结果。

日本足球是社会化的结果

  日本民众有着很强的“自发意识”和“自觉意识”,每一个人都认为自己有义务为日本这个国家的发展尽一份力。也正因为此,先后不下20次到过日本实地采访的记者,在日本看到了众多甘愿牺牲自己休息时间、分文不取到基层少儿足球俱乐部去当义务教练的年轻人;更有年过七旬、依然还在最底层当义工的老人。恰恰是因为有这样一大批“义工”,才有了庞大的日本青少年足球群体,他们与日本足协毫无关系。但是,中国国内有众多足球人不愿意去基层、底层教小孩子踢球,原因首先就在于“待遇低”!

  再譬如,国内的学校足球方面,缺少系统而完整的中学生足球比赛。而令人难以想象的是,日本国内历史最悠久的一项赛事竟然是“全国高等学校足球选手权大会”,就是国内所俗称的“日本高中锦标赛”,早在1917年就已经创办。相比之下,日本职业联赛才起步于1993年,晚了整整76年!

  可以这么说,川渊三郎被冠以“日本职业足球之父”并不为过,他一手创建了日本职业联赛。不过,当今日本足坛在青少年方面所形成的“金字塔”结构,并不是日本足协英明领导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日本历史最为悠久的职业项目——棒球的成功经验以及日本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体系。因为政府法律规定:所有青少年都有接受教育的义务和权利,在具体做法上又以“素质教育”为中心,将社会活动、课外活动等统一纳入评价范畴。在这个基础上,学校开展足球活动也就如鱼得水。再加上日本的交通比较方便,家庭经济基础与条件也相对不错,组织比赛就容易很多了。换而言之,日本足协可以利用日本社会发展所形成的体系与机能,为发展日本足球而服务。更确切地说,日本足球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是与日本社会发展程度相匹配的。

  但是,目前中国社会发展程度无法与日本的社会发展程度相比。更重要的是,中国是一个“自上而下”的社会,无论是单位、公司还是企业,都是领导怎么安排、下面就具体执行,更何况执行过程中还未必百分百,否则也就不会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么一句老话。如今中国足球看涨,并非是“自发”、“自愿”,如果没有中央与政府在顶层的鼎力支持与政策倾斜,中间层面也就不会有今日之“一呼百应”、纷纷转向足球的局势。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足协根本就不可能,更不应该照搬照抄日本足协的管理模式与体系,尤其是在改革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中国足协更需要面对的是中国社会的现实。尽管更多时候,我们反对拿“国情”当“借口”,但有时又不得不面对国情这个现实。就以当前中国足球的青少年发展现状而言,谁都清楚:中国足球走到今天这一步,就是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忽略青少年所造成的恶果。重振中国足球,首先需要在青少年足球方面下大功夫、花大力气。而且,中国足协也始终将“重视青少年”挂在嘴边,按说应该在下一步的改革过程中,突出、强化青少年管理机构与部门,真正体现出中国足协在重视青少年足球工作。可是,如今中国足协机构改革了,却把专门负责青少年足球发展的机构给撤销掉了!这是一种怎样的逻辑?

韩国细化青少年管理部门

  当我们在大谈日本足协没有专门的青少年足球管理机构之时,同样是近邻的韩国足协为进一步突出青少年足球,将类似中国足协原来的青少部“一分为二”,即15岁为界限,一个部门负责15岁以下的青少年球员培养,另一个部门则负责15岁到18岁的青少年球员培养。当初韦迪空降中国足协时,曾取消了青少部,将其职能合并入“青少年与社会足球发展部”。经过一年多的实践之后,韦迪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在2012年2月的香河会议上提出重新恢复“青少部”。如今,中国足协有权自行确定内部机构设置了,又一次撤掉青少年足球的专门管理部门,这难道不是“外行领导”在“重蹈覆辙”?

  中国社会的传统历来就是“哪里重要、领导出现在哪里”,如果没有领导到场,事情肯定不会是最重要的。这就是“中国特色”。当中国足协撤销掉专门负责、管理青少年足球的部门与机构时,很容易给外界造成这样的印象:中国足协嘴上叫得最响,但实际却是最不重视青少年的,连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与部门都没有。于是,地方足协会怎么做?此番在晋江采访全国青少年冠军赛期间,记者遇到诸多地方队与地方足协工作人员时,就有人直接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地方看中央”,中国足协都不设专门的青少年管理部门,地方足协假设也跟进不设,则国内的青少年足球究竟由谁来抓?难道真的就都指望着教育部开展的校园足球来培养出精英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推进改革工作的重点应该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分工,找准工作着力点。中国足协调整内部机构设置,也应该是以此为原则,实事求是、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落实责任。但是,取消青少年专门管理机构,却是既“不实事求是”(脱离中国足球现实)、“思路不清”(照搬照抄日本足协做法),又“目标不明”(令地方与基层茫然),更无须“承担责任”(职能被分解、没有明确责任人,又可以到处推诿)。那么,这样的变革意义究竟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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