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U16冠军杯赛启示录 业余体校真的过时了?

马德兴12-12 09:28

近日,2015年“晋江杯”全国青少年男子足球冠军赛暨第一届国际青少年足球节在晋江展开。参赛队伍由全国1999-2000年龄段的各项赛事冠军,外加日本柏太阳神队组成,但新疆队因为事先安排好的拉练无法取消,则未参赛。但是这支曾获得U16年龄段锦标赛冠军、第一届青运会乙组冠军的新疆队,以及青运会亚军广州队的突出和成功很值得人思考。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业余体校制度”的成功。就在全国主张学习日韩模式、德国模式等之时,为何不来思考,业余体校制度是否有错?

“业余体校”制度的胜利!

中国足协日前宣称,正围绕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积极布局全国性青训中心并完善构建青少年体系,可实际上,中国足球青少年培养却在“弯路”上越走越远。众人高喊“重视青少年”,但青少年的比赛却鲜少有人关注。如今正值中超联赛休赛期,但是目前在晋江进行的1999年龄段全国U16冠军杯青少年赛上,却几乎无人去关注这一临时增设的比赛,更不会去分析与研究参赛队伍的情况。而这恰恰是中国足球从上至下,在青少年球员培养体系重建过程中,长期忽略的一个根本性问题。要建立完善的青少年体系,不过中国足球是否了解目前国内足坛还存在业余体校?而全国性的青训中心与过去的业余体校制度有何区别和差异?

“中国还有业余体校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而且来自业余体校制度下的球队在今年全国青少年足球比赛中的成绩相当突出。就以此番在晋江进行的冠军杯赛为例,参赛队原本计划设想是:1999-2000年龄段锦标赛冠军(新疆队)、全国联赛冠军(江苏江阴队)、以及第一届青运会乙组冠军(新疆队)三支队伍,加上这个年龄段的国家选拔队以及日本的柏太阳神俱乐部同龄梯队。而最终,新疆队因为事先已经安排好了同一时间前往韩国集训拉练,不得不放弃,改由联赛第三名河南队参赛;而广州队则作为今年青运会男足乙组的亚军,也参加了这次比赛。

今年1月在梧州进行的锦标赛上,新疆队在决赛中4比2击败广州恒大足校队,获得了冠军。而在7月份结束的全国联赛中,江苏江阴队获得了冠军。但由于今年这个年龄段最重要的赛事是第一届青运会男足乙组比赛,各个地方最为看重的也是青运会,相反对联赛的重视程度大大降低了,因而参加这个年龄段全国联赛总决赛的原本应该是16支队伍,但实际就只有13队参加。而在最为重要的青运会上,新疆乌鲁木齐队以及广州队分获冠亚军。

青运会作为今年全国最高水平的青少年足球赛事,获得这个年龄段冠军的新疆队(乌鲁木齐)和广州队其实很值得认真研究与分析。或许没有人会相信:新疆目前依然保留着“业余体校制度”。而广州市则是职业化至今依然保留着“业余体校”的国内唯一一座足球重点城市!这两支队伍获得青运会乙组的冠亚军,这种现象是很值得认真深思与研究的,他们的成功或许非常有借鉴意义。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在中国足球职业化发展过程中,新疆队与广州队的成功,其实就是“业余体校制度”的胜利。当我们在探讨中国青少年足球体系如何重建、到处张罗着学习所谓的“日本模式”、“韩国模式”、“德国模式”、“比利时模式”等等之时,为什么不回过头来思考一下,过去专业时代的“业余体校制度”是否有错?

“新型足球特色学校”为何物?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中说:“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当中国足球到处都在谈论“青训”问题时,我不知道那些高谈阔论者们是否真的已“充分地占有了材料”、是否分析过世界各国青训的“各种发展形式”,也不知道是否“探寻过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

坦率地说,当《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在今年3月正式公布之时,记者对于《方案》中的某些提法是持保留意见和态度的。譬如,“各地中小学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加大学时比重。以扶持特色带动普及,对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中小学重点扶持,全国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现有5000多所基础上,2020年达到2万所,2025年达到5万所,其中开展女子足球的学校占一定比例。”“到2020年,完成对5万名校园足球专、兼职足球教师的一轮培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专业教育,为退役运动员转岗为体育教师创造条件。”随后,教育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公布2015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名单的通知》,认定并命名了全国8627所中小学校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的38个县(区)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其认定的标准、依据究竟是什么?至少在通知中并没有明确。除“数量”方面足够大外,“质量”是否有保证?没有人敢打包票。

就像马克思所说,“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当我们出台这一政策时,其理论和依据究竟何在?靠着数字上的堆积,就能够改变中国竞技足球水平低下的现状?更令人摸不清头脑的是提出了“新型足球特色学校”这样一个新名词,此乃何物?

国人常常喜欢“先破后立”,因为要“破”,所以必须把前面的东西全部说成是错误的,否则就无法“立”,有时甚至是为“破”而“破”,因而也就不可能有“扬弃”。中国足球自1992年实施职业化改革以来,过去赖以人才培养的“业余体校”制度被彻底地、完全地否定,在“一切向市场看齐”的大背景下,取而代之是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兴起的“足球学校”。由于中国足协没有拟定统一的资质,更没有具体的评估与考核细则,任何一个社会人或企业、公司等,随便就可以建所谓的“足球学校”。鼎盛时期,全国范围内各种名目的“足球学校”多达3000多所。但一涌而上的结果就是:才短短的几年时间,各种类型的足球学校就只剩下不到百所,当然,各种足校所引发的纠纷更是数不胜数。至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在当时足协青少部组织的一次全国性调研中,结果显示:全国范围内足校不到10所。

如今面对国内依然存在的“业余体校”、“足球学校”,依然是一种全盘否定的态度,代之以“新型足球特色学校”,这既不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也不符合足球运动发展的基本规律。特别是,在尚未证明目前大力提倡和推广的所谓“新型足球特色学校”是培养优秀青少年球员、能够提高竞技足球水平的一条正确道路之前,简单地予以全盘否定,不仅是一种“浪费”,即人、财、物等各种现有资源的浪费,更将令中国足球在青少年培养走上一条“虚无缥缈”弯路,历史的教训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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