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逃税案爆发 法不责众到头来又不了了之?

王勤伯01-31 14:07

1月26日上午8点30分,意大利税警闯进“米兰之家”,搜走众多文件。这场名为“越位”的逃税调查,实际从2012年1月开始,经3年取证,那不勒斯检察院认为共35家意甲意乙俱乐部涉案。

除AC米兰,同一天多家俱乐部、多个经纪人公司被查,众多前球员和足坛人士个人账户、房产被部分冻结,总价1200万欧元。

警方搜查引发轩然大波,先是AC米兰发公报宣布加利亚尼必定被判无罪,然后那不勒斯老板德劳伦蒂斯痛斥警方“无稽之谈”。晚些时候,巴勒莫老板赞帕里尼提议职业联盟暂停意甲联赛,抗议警方“名为调查实是拍电影抢头条”。

查抢劫顺藤摸瓜

调查起因纯属偶然。2011年,那不勒斯主力球员及家属频繁街头被抢,警方想知道劫案是否和黑手党有关系,是否有人勒索球员或威吓球员参与非法行径,暗中窃听球员电话。

拉韦齐一次和自己的经纪人通话,问起用球员查韦斯名义在瑞士开办的银行账户,经纪人说账户已关,准备开另一个。查韦斯是在那不勒斯匆匆而过的球员,目前效力希腊联赛小球队。

此事引发警方警觉,顺藤摸瓜,发现在俱乐部、球员和经纪人之间存在一个巨大的逃税网络,总共35家职业俱乐部涉案!

累计金额上亿

具体案情细节,警方并没有公布太多。笔者在此只能简略画出草图,供读者获得基本了解。实际操作可能比这手法更复杂,掩饰更高明。

举例:球员A和经纪人B签下经纪合同,按该合同,球员税前收入15%交给经纪人作为佣金。经纪人B为了体现自己的实力,确定球员不生二心跑去跟着其他经纪人,会对球员承诺,“放心,这笔钱不用你掏。”

俱乐部C很想得到球员A,和经纪人B接触。经纪人B提出,球员薪水15%佣金由俱乐部支付给他。为了保证挖到球员A,俱乐部C表示没问题,并为球员A提供了税后100万欧元的合同。

税后100万欧元,税前支出是200万欧元,俱乐部C还需要额外支付30万欧元给经纪人B?可不那么简单。

按照意大利的法律,经纪关系是球员A和经纪人B之间的,那么只存在A和B的关系,同一个经纪人不能在同一桩交易中同时为球员A和俱乐部C工作,否则就是关联交易。

因此,若俱乐部C代替球员A支付其经纪合同里的佣金给B,那么30万欧元也该算作球员收入,因此,俱乐部需要为这笔钱追加缴纳个人所得税30万!如此一来,签一名税后100万欧元年薪的球员,总共需付出200万+60万=260万欧元。

但俱乐部、球员和经纪人达成默契:球员A假装不知道,经纪人B的公司和俱乐部C单独签订一份和球员A无关的合同,例如“顾问合同”、“球探合同”——这样,30万欧元佣金不再按球员A个人所得税纳税,而是经纪人B的公司和俱乐部C之间的营业税(约25%,30万欧元的营业税约7.5万欧元)。俱乐部总支出:200万+37.5万=237.5万欧元。

这样,逃税23.5万?可不止,首先,营业税可以在收支中冲掉。其次,若经纪人公司总部在金融天堂开曼群岛等地,甚至不用缴纳营业税,再者,很多球员薪水远远高于100万欧元,如此累加,35个俱乐部逃税涉案总金额规模上亿。

法不责众,无疾而终?

为什么俱乐部反应那么强烈,甚至敢发出罢赛威胁?

一是法不责众。一件事情牵涉面太广,在意大利往往只是引发出台新的法律或行规,甚至公众会认为此类大面积违法是制度问题;二是俱乐部有信心证明现有法律法规已严重落后。不仅是足球,在欧洲国家,很多被视作“违法”的避税行为,都会引发一定同情,因为公众普遍认为无情的一方是国家、政府、税警。

核心问题在于:今天一个俱乐部想要签球员,求助于经纪人已是常态,要说经纪人完全只是为球员工作,操作层面并不那么说得过去。尤其国际足联还试图废除持牌经纪人制度,允许球员和多个经纪人签约,更促成了球员经纪人朝着“俱乐部和球员的中介者”的角色转变。

此外,一些国家如西班牙,很早就通过了法案,对俱乐部向经纪人支付的佣金收缴25%的营业税,实际让上述被认为“违法”的操作合法化。

当然,以上仅是根据现有材料做出的分析。也不能排除最后案情完整曝光时冒出一些令人瞠目结舌的违规操作,那时候再做定论,或许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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