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开庭 前财务主管苏小春将单挑中国足协

肖良志01-31 12:51 体坛+原创

2月2日上午9点30分,中国足协前财务主管、综合部副主任苏小春将在北京市劳动仲裁委二庭单挑中国足协,提请恢复执行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发放。此案不对外开放。

案件被受理之后,根据规定,双方交换证据。中国足协在给仲裁委的答辩书中称,根据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单位被注销、撤销、解散时,双方就劳动合同无法达成一致的,均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在国家体育总局的支持下,正在撤销中的足管中心,为苏小春安排了财审中心的工作。由于苏小春没有按照要求在2015年11月30日之前到财审中心报到,等于失去了帮助他安排工作的机会。

苏小春认为,正是因为足管中心被撤销,所以在国务院部级联席会议下发的红头文件中,才专门对足管中心在编人员的去留做了规定。这份文件中明确规定:原足球中心(足管中心)在编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一次性选择性去留。苏小春说:“这句话应该很好理解,是单向的,也就是国务院考虑的是足球中心人员的双向选择,而不是中国足协对中心人员的双向选择。所以,不管选择去还是留,都要按照规定安排。”

在中国足协的答辩书中,强调此前的人事调整得到了国家体育总局的支持。不过,在苏小春看来,既然是国家体育总局支持,应该有明确的文件,迄今为止他们并没有见到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人事调整的任何文件。即使有文件,也不能违背国务院部级联席会议的红头文件。“足管中心依照总局的文件行事,总局呢?肯定依照国务院的文件行事。”

苏小春自己也聘请了一名律师,对于此案,他们胸有成竹。对于北京市劳动仲裁委来说,他们首先要做的可能是调解。这个案子其实比较复杂,尤其是对于中国足协来说,如果输掉官司,颜面扫地。尤其是后面还有付玉培和郭辉,一旦苏小春赢得官司,他们也会照葫芦画瓢,将中国足协告到北京市劳动仲裁委。

其实,在这个官司中,中国足协是强势的,苏小春是弱势的,很有点螳臂当车的味道。此案的结果究竟如何,我们会持续给读者奉上过程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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