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纪中专栏] 体育社团改革不是也不可能脱离政府

魏纪中04-14 19:30 体坛+原创

我认为中国体育改革中的协会制不可能照抄西方发达国家的那种协会制。同样是社会化的协会自治,自律,自强,但是我们的社会化的体育社团不可能完全脱离政府,脱钩不能理解为完全脱离。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政府具有强大的组织资源,以保证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以及社会秩序。有位西方经济学家说过,脱离了政府市场经济两分钟也活不下去。因此我们在强调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强调了好的政府的作用。

体育运动成为了社会现象和社会存在,它是脱离不了政府和政治的。问题在于政府要把社会能做的,能做好的事让社会去做。体育运动作为一种社会福利,政府要支持和管理,不必要的干预不要去做,必要的支持和引导也不可缺少。

全国性的体育竞赛是需要统一协调的。重大的国际比赛也需要统一协调,如果你希望世界优秀的选手能来参加。因为优秀的体育人力资源是稀缺的,过去完全由国家协调,因此有批准制,可是如果政府机构利用这种协调权力做为小团体设租寻租的手段就不应该了。因此要逐渐把协调的权利下放给全国性的体育协会,大型赛事是群众活动,少不了政府维持安全和秩序的支持,因此在某些范围内的报批也是必要的。

这种社会化的改革会从增量开始,从竞赛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入手。但是最终的改革乃是存量的改革,因为它会触及利益的分配和权力的分配,增量改革如果触及成本也是要有存量支付的。

具体来说,中超足球赛,CBA篮球赛的改革既要市场化,去行政化,又不可能完全脱离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和协助。

有一种看法认为,民间体育社团完全可以独立运作,不受干涉。但是你只能在规定范围内独立运作,这个范围是你内在社团登记时提供的章程和各种规定以及外部法律法规有关的限制。最主要的还是自身规章的限制,这叫自律,根据规章进行活动这叫自治。而这些规章在社团登记时要受到符合现行法律的审查的。

我们现在要增强法治观念,首先在改革过程中要制定一个好的章程和相关的配套条例,这样才能自治和自律。否则就会形成少数人说了算,公开和民主是民间社团少不了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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