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不禁赛之NBA官方解释:非惯犯,非故意犯规

勇士大前锋德雷蒙德·格林在西部决赛第三场对雷霆中锋亚当斯的撩阴脚,最终被NBA联盟将一级恶意犯规升级为二级恶意犯规,罚款25000美元,但不追加停赛。这一补罚不仅在球迷范围内引发热议,连圈内人意见也大相径庭。
前NBA副总裁斯图·杰克逊认为格林应该被禁赛,“我从未见过球员急停后能无意踢到对手下体,NBA球员都是职业的,明白如何控制肢体。”前火箭主帅杰夫·范甘迪也认为,格林应该被禁赛一到两场。不过前NBA球员布泽尔和ESPN主持人史蒂芬·A·史密斯则认为,格林不应该被禁赛。
就此,NBA联盟篮球运营副总裁奇奇·范德维奇特地接受了《今日美国》,详细解释了此次处罚的根据——
记者:格林的球风一直很有争议,做出这个判决时你考虑最多的因素是什么?
范德维奇:很多吹罚都难以做出明确的判断,而且每一个的情况都不尽相同。从昨天到今天,我们做了很多对比;我们有很多没及时吹罚的范例,可以做出一级恶意犯规、二级恶意犯规、罚款、禁赛等追罚。我花了一天时间看录像资料,相互比对,和当时裁判交流,和回访中心的裁判沟通,也进行了深入调查。
我们有专业的调查员负责这件事,他们会和相关球员,所有当值裁判以及回放中心的裁判谈话,然后回来给我递交报告。我们会进行内部讨论,尤其是听取当值裁判的意见。但归根到底每个比赛回合都不相同,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你要全盘考虑这件事,包括比赛那晚裁判已经吹了一级恶意犯规,这个因素也得考虑进去。
在权衡利弊之后,我们做出了最终决定,向总裁亚当·萧华报批,而他签字同意,所以花了我们整整一天时间。
记者:人们都不免拿骑士的丹特·琼斯被禁赛和格林做比较。
范德维奇:我认为,琼斯和格林的情况是截然不同的。他和对手争抢篮板时,他的手是处于张开状态,但击打到比永博的腹股沟时手却是紧握着的,这是完全不同的性质。而格林当时是在乱踢腿,我们的球员喜欢用这种方式来造犯规博得哨子。格林是这么做的,韦斯特布鲁克也是这么做的。不幸的是,格林这次提到了亚当斯的腹股沟,和琼斯打的是同样的位置。但两个动作的性质不一样,格林当时失去了球的控制权,他跳起来想造犯规,伸腿的一瞬间提到了亚当斯,所以也应该追加一点惩罚。
记者:惯犯是不是量刑的考虑因素呢?西部决赛第二场格林已经和亚当斯有过类似的非正常接触了。你们也有他的比赛录像,他也不是第一天有这种行为,这些会成为判罚时的参考条件吗?
范德维奇:问得好。我们当然会考虑这些。我已经解释了他的动作,那是个造犯规的常用套路。这么做当然是不对的,我们也已经严肃出发了,但它还不到被禁赛的程度。他现在已经累计3分,再得1分(被吹恶意犯规)就会被禁赛。我们也已经对他罚款,这是很严重的处罚了。
记者:你们总要面对外界“阴谋论”的重压。“他是德雷蒙德·格林,全明星球员,丹特·琼斯只是小角色,这就是从宽处理的原因。”“这是典型的NBA做法,保护球星嘛;这是商业决定,不是篮球决定。”你怎么看这些阴谋论观点?
范德维奇:首先,你不能被这些外因干扰。我身在其位肯定会遭受指责,但这不会影响我做决定。你必须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格林已经受到了严厉处罚,不能说我们放过了他。
记者:当值主裁斯科特·福斯特看了回放录像,也和回访中心的裁判沟通过,然后吹罚一级恶意犯规。人们自然会质疑:“为什么当时没有吹罚二级恶意犯规?”
范德维奇:现场裁判当时是看不到那么多录像资料作比对的,不可能像我们这样花8个小时和相关人士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