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①:足协严打关联 引进“实质大于形式”原则

肖良志09-13 03:32 体坛+原创

  随着企业合作模式的多样化,认定“关联关系”的难度也会更大。中国足协也没有闲着,并且一直在致力于从制度上对关联关系进行根本性扼杀。在新修订的“关联关系”规定中,除了原来股权存在交叉就确定关联关系的条款之外,还引入了证监会的“实质大于形式”原则。

  所谓实质大于形式,就是俱乐部的外在表现形式不能反应该俱乐部运营管理、股权等问题的实质,这种情况下,实质大于形式。认定实质大于形式的权力在中国足协手中,只要中国足协根据这一原则确认“实质大于形式”,那么两家俱乐部以上的俱乐部之间就存在关联关系。

  过去,在“中超转让规定”中,明确表示一家俱乐部的股东企业不能在其他俱乐部占有股份。请注意,在相关的条款描述中,没有规定是否要控制俱乐部,也没有规定这家企业的股份占比是多少。对于一家俱乐部来说,如果他的股东企业在其他俱乐部也占有股份,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都属于“关联关系”。

  正是按照这一点,因为阿里巴巴集团与苏宁云商的战略合作,让广州恒大淘宝和江苏苏宁两家俱乐部产生了关联。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在证监会正式批复阿里巴巴和苏宁云商的合作之后,立即启动了相关的预案,希望两家俱乐部的股东企业按照规定解决问题。不过,由于中国足协领导层没有人站出来拍板,此事被搁置到现在。

  中国足协可能考虑到两家俱乐部都在努力争夺中超冠军,不想让他们因为此事分心,所以才选择了暂时搁置。等2016赛季结束之后,此事肯定要解决。

  这个案例给中国足协提了醒,让足协意识到“关联关系”的认定将更加复杂。甚至,相关的股东企业会通过各种方式规避中国足协的股权交叉条款,形成事实上的“关联”。

  为了避免出现类似的问题,中国足协在修订关联关系条款的时候,引入了证监会的“实质大于形式”原则,只要事实上存在着相关的“关联”,不管外在形式如何,两家或以上俱乐部只要实质上属于“关联”,就确定他们存在关联关系,必须进行剥离。

  在确定实质大于形式上,主动权在中国足协手中,只要中国足协认定符合“实质大于形式”原则,就会立即启动相关程序。

  另外,中国足协制定关联关系条款的时候,还对“代为持股”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决不允许这种代为持股而导致的关联关系存在。一旦查证属实,立即取消相关俱乐部的注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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