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花发律师函:停止冒用其名义签球员 将追究责任

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近日发布律师声明称,有其他俱乐部以“申花合作单位”的名义,与参加“2017年全国校园足球精英训练营暨申花梯队选拔营”的小球员签订青训培训合同。申花俱乐部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类似行为,并表示将对未经授权利用申花名义签署青训培训协议的企业和机构展开追责。
申花俱乐部的律师声明由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受权。声明表示,申花俱乐部在2017年7月8日至18日与浦东新区教育局主办了“2017年全国校园足球精英训练营暨绿地申花梯队选拔营”活动,在活动举办中和举办后,上海申蕊足球俱乐部私下接触了参选的小球员家长,以“申花俱乐部合作单位”为名要求签约,并表示俱乐部可以解决户口、学籍等问题。
在声明中,申花俱乐部表示,俱乐部青训部是专门负责上海申花青训事务的部门,其他任何组织都不具备招收申花球员、签署青训培训协议的权利;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以申花俱乐部合作单位名义签署协议。至于与申蕊俱乐部的合作,申花俱乐部表示与申蕊俱乐部签署的服务协议仅包括由申花方面承担本次活动的费用,从未委托其签署青训培训协议。
据悉,申蕊足球俱乐部是今年4月份成立的新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葛毅春。申花方面强调,要求申蕊俱乐部立即停止以“申花合作单位”名义和以申花委托的名义与家长及小球员签署青训培训协议,并将严肃调查申蕊俱乐部承诺“解决户口、学籍”一事。对于任何未经授权利用申花名义与小球员签署青训培训协议的企业和机构,申花俱乐部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