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赛季中超未决之事 张稀哲申诉案12月21日开庭

张强12-12 08:04 体坛+原创

如果说,2017赛季中超联赛还有什么悬而未决之事,恐怕就只剩张稀哲与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纠纷一事了。这也是自2010年以来,又一例球员与纪律委员会之间的纠纷。

2017赛季中超联赛第27轮,北京中赫国安主场对阵重庆当代力帆,在比赛临近结束时,张稀哲在一次界外球球权的争抢中击打对方球员陈磊面部,被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处以停赛12场的处罚。

面对纪律委员会这样依据不足的严厉处罚,外界反应非常强烈,大部分声音都认为:对于张稀哲处罚过重。甚至连国家队主帅里皮也曾公开呼吁,希望中国足协能够为张稀哲“减刑”。毕竟当时发生冲突并非张稀哲单方面主动挑衅或击打对手,而是受到了对手攻击后的过激反应。

事实上,按照中国足协纪律准则规定,在比赛中击打对手最低线是禁赛3场,罚款1.5万;如果给对方身体造成伤害的,将至少禁赛5场,罚款2.5万元。如此看来,张稀哲的动作即使是暴力行为,却并不至于给对方身体造成伤害,停赛12场,确实有一些过重。

基于此,北京中赫国安俱乐部和张稀哲本人在11月8日向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正式提出申诉,希望仲裁委员会能够对纪律委员会对张稀哲的处罚进行重新裁决。

12月8日,关于张稀哲申诉一案有了最新进展。中国足协官网的开庭公告一栏中显示:张稀哲与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有关纠纷,本委定于2017-12-21在中国足协开庭审理,请当事人携带有关证据原件及五份复印件准时到庭。

根据公告内容要求可以看出,申诉人张稀哲在12月21日当天必须亲自出庭;被申诉人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当天也应到庭;庭审过程不对外开放。

据悉,张稀哲本人目前已确定将会在庭审当日出席此次仲裁。此前有消息称,中国足协内部已经在考虑对张稀哲减轻处罚。其实,无论张稀哲能否减刑,都希望仲裁委员会对最终的裁决能够做到有理有据,而不是被外界的干扰所左右

在中国足协过往的处罚中,减刑甚至取消原来纪律委员会的处罚并非没有过先例。2010年,纪律委员会曾经对当时效力于陕西西安浐灞的孙继海给予停赛三场的追加处罚。处罚公布后,孙继海本人向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接到申诉后,受理并且开设仲裁庭。最终仲裁结果认为,对孙继海的原处罚事实依据不足,依照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决定撤销对孙继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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