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兴解读中超新政:依然存在漏洞 监管举措何在?

马德兴12-25 18:34

体坛周报全媒体记者马德兴述评

盛传已久的“新政”终于面世了。今天(12月25日),中国足协在北京召开了新赛季政策说明会,公布了2020赛季各级联赛的调整之后的诸多政策。不过,仔细阅读这些“新政”,尽管出发点和本意积极,但坦率地说,和以往一样很多方面是存有明显的漏洞,而且没有让人看到具体而又明确的监管措施,违规之后如何进行处罚?同样缺少细则。于是,这就让人担心这一次的“新政”究竟能够持续多久,未来执行过程中是否又会出现“幺蛾子”?这一切只能由时间给出答案。

令行禁止为什么在中国足球什么难?

也许,有人又会说了,“‘新政’刚刚出台,你为什么就不能积极些?多肯定与鼓励一下?”按照正常的逻辑,这次是中国足协新领导班子上任后围绕着中国足球的发展第一次全面出台一些新的政策,无论如何都应该“捧捧场”、“肯定一番”,毕竟谁都希望中国足球能够向更好的方向发展。此话不假,而且,我也始终相信:每一项政策出台的本意都是积极的、是希望能够改变中国足球的。但是,这么多年的经历,让笔者最为担心和害怕的就是所谓的“新政”。

这些年来,中国足协出台过无数的“政策”,可有哪一项“政策”是能够始终完整而系统地持续执行过?这不仅仅与管理层更迭有关,更重要的原因,恐怕还是新政出台后的整个实施过程中如何确保政策“落地”并执行到位?也就是监管的方式与方法何在?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细则。换而言之,在执行过程中有太多的“操作”与“运作”空间,可以让“新政”形同虚设。也就是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仅如此,一旦违规,违规者又将受到怎样的处罚?处罚力度如何?这些同样没有在“新政”中有具体而明确的说法。那么,谁敢保证:这些举措出台后就肯定可以落到实处、能够确保“新政”有利于中国足球的发展?

这就如同“限薪”的问题,中国足球职业化以来,围绕着“限薪”的政令已经出台过多次,可每一次都是无疾而终。为什么?不就是因为缺乏具体而明确的监管举措?即便是查出违规,违规者在已经公布的“新政”中也没有相应的具体而明确的处罚举措。

譬如,根据中超联赛财务约定指标,“2020年中超联赛俱乐部支出限额为11亿人民币,薪资限额为总投资60%。2021年,支出限额和薪资限额将降至9亿人民币和55%。”如果超出了,怎么办?俱乐部会受到哪些处罚?至少这次公布的新政中找不到相应的惩罚条款。同样,球员薪酬方面,“国内球员在2019年11月20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为新合同,税前顶薪不超过1000万人民币,入选国家队球员上浮20%。U21球员税前年薪不超过30万人民币,如达到出场标准则不受此限制,具体方案将由职业联赛联合工作组研究发布。”而如果超过了,又怎么办?同样没有相应处罚条款。因此,不排除的一种可能的情况就是:如果违规了,通过疏通各种“关系”,或许能够很顺利地“逃避”掉处罚。那这样的政策意义何在?

更为重要的,作为管理部门,如何来监督这些政策出台之后的落实?其具体而明确的监管举措何在?在缺少监管的情况下,这些“新政”恐怕也就失去了意义。与其如此,还不如不公布,何必又为以后成为舆论、媒体、网络与球迷所“诟病”?

还是那句话,记者丝毫不怀疑中国足球的管理者们希望搞好中国足球的决心与勇气,只是,缺少了监管的“政策”恐怕很难落地,因为我们从来不相信职业俱乐部的所谓“觉悟”。“资本”所追求的,从来就是“自身利益最大化”,为了能够追求“最大化”,不择手段是必然的。与其大谈“觉悟”,说得好听些就是纯属“对牛弹琴”。

政策有漏洞,为操作留下空间!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尽管所有人在面对具体情况与现实时都深恶痛绝,可是,事关自己时,却谁都在想办法将这一点发挥至极致。在这方面,中国足球职业化这么多年来已经有关无数的经历与实例。譬如说,最为典型的就是U23政策。

U23政策的出台,本身是一件好事,而且很有积极意义,希望各个俱乐部能够重视本俱乐部的年轻球员的培养。但在现实中,却是造成了U23球员的身价虚涨。根本原因就是政策中存有“漏洞”。“漏洞”的出现,一方面可能确实是“没想到”,因为整天坐在办公室里、“不接地气”,自然对下面的实际操作情况不明;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故意为之”。因为只有存有“操作空间”,才能确保“利益”、而且是确保“各方利益”。

就像此番球员薪酬方面的规定,“国内球员在2019年11月20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为新合同,税前顶薪不超过1000万人民币,入选国家队球员上浮20%。”很早之前,记者就曾对可能会实施的“限薪”规定提出过具体而细致的建议,即“用‘出场次数与出场时间’取代‘国脚’”。但很遗憾,新政中依然还是用一个笼统的“国脚”取而代之。

一个现实情况是:这些年来随着国字号队伍南征北战,某种程度上,已经形成了国脚泛滥。就像过去的2019年,征战了亚洲杯赛的可以算“国脚”;参加了40强赛的也可以算是“国脚”;而年底参加了东亚杯赛的恐怕也算是“国脚”。这些“国脚”都可以因为有这样的一个“国脚名分”而上浮20%。于是,限薪的意义何在?

另一方面,这些年来,围绕着国字号队伍选拔球员过程中传出的各种“猫腻”、“经纪人运作”的传言始终就没有断过,担任国字号队伍的一名主教练,在两年的任期内可以选入超过上百名“国脚”,这些极不正常的情况,难道与类似这样的“国脚”规定无关?更进一步说,一名球员在2019年的国家队中出场最多的吴曦,与只是进入国家队23名名单、且始终坐冷板凳的球员享受同样的上浮20%待遇,这又公平吗?

很遗憾,这次“新政”在这方面的规定其实是为外界传说中的“运作”进一步提升了“空间”,其后果恐怕与“U23政策”无异,因为这其中的“利益链”不仅没有被斩断,反而是进一步提供了各种“便利”。这其实才是最为可怕的。

话不多说,谁都希望中国足球能够好起来,这一次“新政”的出台效果会如何?还是留待时间给出具体而明确的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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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兴

体坛周报副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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