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孙杨禁赛的法律思考

姜涛03-02 19:53

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副所长 姜涛

孙杨兴奋剂检测案日前尘埃落定,在坊间引发了如潮热议,对于国人来说,犹如进行了一次在线普法。而与以往的体育案件相比,这次普法的内容,则是体育法中的一个小众领域:反兴奋剂法制。虽属小众,但其实并不缺少关注度。因为兴奋剂丑闻之于现代体育,早已如同一个驱之不去的魅影,隔三差五就会见诸报端,击中一个个为观众熟知的Big name。无论是音尘已杳的昔日百米霸主本·约翰逊,还是新近退役作别网坛的莎拉波娃,无论是曾经对反兴奋剂体系不以为然险令足球被逐出奥运的国际足联,还是传统体育强国俄罗斯,都曾因涉及兴奋剂问题而引来万众关切。

两次裁决结果为何大相径庭

就此次孙杨案件来说,从去年11月公开听证会至今,三个多月煎熬等待,最后等来了对运动员本人堪称断送职业生涯的8年禁赛。这与之前FINA(国际泳联)裁决中孙杨全身而退的结果大相径庭。虽然理论上尚有向瑞士联邦法院、欧洲人权法院寻求救济的可能,但从过往经验来看,翻盘希望渺茫。

那么,从FINA到CAS(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到底发生了什么,竟致乾坤倒转,裁决剧变?从公布的裁决理由来看,CAS的这次裁决与之前孙杨在FINA“脱罪”时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认可了2018年9月争议当日那次检查的合规性。此前在FINA的裁决中,认为运动员并未得到主检查官的适当通知,因而裁决检查无效,运动员不存在违反《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行为。可惜,作为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FINA,其裁决并非终局,效力可以类比为“一审”。

对FINA的裁决不满,并将孙杨和FINA一起诉至CAS的,正是近年来屡屡扬刀立威的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该机构1999年成立,至今不过20年之久,却已成为世界体坛举足轻重的权力机构。原因可想而知,其掌握着反兴奋剂领域至高无上的生杀大权。

WADA对于孙杨此次检查纠纷的基本观点是,即便过程中存在瑕疵,此次检查也是一次有效检查,运动员无权抗拒。此次由CAS所进行的听证,就是以WADA为一方,孙杨和FINA为另一方的“二审”审理。但国际体育法中的这种“二审”,是要对案件的事实、法律、证据进行全面审理的,FINA之前的“一审”裁决,会被全面审查,这与真正的司法审判中二审主要是纠错程序的状况大有不同。

应当说,此次检查中的确存在一些值得商榷之处,这也让孙杨及其团队深为不满,一再抗议。其一,主检查官及其团队到底是否需要具体性的授权,还是只要有概括性的授权即可。其二,孙杨与此次的主检查官,并非陌路,曾于2017年对其提出过投诉,但是始终未得回复。其三,检查当晚,因对检查人员资质提出异议,检查无法进行之后,孙杨本人、队医、检查人员共5人曾共同签署了一份文件,内称因检查人员资格证明和授权证明问题无法完成本次检查。这份文件的性质非常耐人寻味。如果将其视为对检查工作例行的评议表,则其效力就是孙杨方的单方评价,无论内容如何检查人员都会签字,也就是说,检查人员的签字不代表其认同其中内容;如果将其视为一份协议,那么就可能意味着双方认同检查并未有效开展(从而也就不存在拒检行为)。孙杨方强调,这份文件是写在一张A4纸上的,而不是表格的附件,进而,也就不是运动员的评议行为。

非常遗憾,经过了体育史上罕见的公开听证之后,三名仲裁员(包括孙杨方指定的仲裁员桑德斯),都一致作出了不利于孙杨的禁赛处罚,孙杨团队的主要抗辩理由,最终未被采信。而WADA作为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权威,得以再一次在世人面前强力宣示。

孙杨和阿姆斯特朗的命运之别

值得注意的是,在孙杨案2019年11月的CAS听证会中,WADA方的重磅攻击手——首席律师理查德·杨,正是当初为美国反兴奋剂机构将七届环法冠军美国名将阿姆斯特朗拉下马的核心人物,而且曾经深度参与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起草、修订。可以说,WADA延聘此公领衔出战,足见其在孙杨案中对FINA裁决何其不满,战意可想而知。

孙杨禁赛8年的处罚不可谓不重,几乎等于提前宣告其告别泳坛。但是,较之于八年前被美国反兴奋剂机构痛下杀手、剥夺7个环法冠军并被终身禁赛的兰斯·阿姆斯特朗,却有一个最重大的区别:孙杨此前的运动成绩得以保留,金牌与冠军仍与孙杨同在。原因在于,阿姆斯特朗的禁赛,是基于服用禁药的事实,而孙杨的禁赛,是基于其拒检行为。可以说,前者属于实体法上确然无疑的违规事实,而后者则是程序法上的违规行为。孙杨以不同寻常的拒检行为葬送掉自己职业生涯的同时,并未像阿姆斯特朗那样被坐实服药。

而孙杨拒检案中的程序正义问题,则可能长远地影响未来的国际体坛,并使CAS、WADA等国际体育组织在不断修改完善其规则时,更多地去审视机构权力与运动员权利之间的微妙平衡。

在外界眼里,反兴奋剂调查某种程度上像侦破刑事案件,调查官像警察一样在行使侦查、取证的权力,而且,有时看起来是一种比警察权力还大的执法权力,神秘莫测,来去如风。而受检的运动员,不但要乖乖配合检查,哪怕在赛外都要遵守报告行踪制度。也许正因如此,当WADA这个高踞于世界范围内的体育权力机构越来越权势熏天的时候,不堪其苦的运动员们开始像对执法警察要求程序正义一样,要求这些神秘的检查官们也能坚持程序公正,毫无瑕疵。

然而,WADA的本质,却只是一个民间组织,虽然基于体育法的专业性而获得了巨大权威,但终究有别于一国的政府和官员,并不能像人们幻想中的完美警察那样,拘留证、逮捕证和搜查证一点瑕疵都不能有。毕竟,反兴奋剂只是一个体育世界里的游戏规则,它不像刑事案件,侦破犯罪,惩处不法,涉及到的常常是被告人的生命、自由,刑法上的前科。所以,人们发现反兴奋剂检查事务可以外包给IDTM这样的一家公司,而国家侦破犯罪终究只敢依靠持证的警察。

在这个世界上,正义有很多个层级。无关乎生死的体育,首先关注的会是其秩序,也就是如何让这个游戏玩下去,其次才是面对运动员的权利诉求时,尽量趋近正义。这个平衡长久以来未被打破,是因为运动员们都在现有规则之下选择了服从,而孙杨此次想挑战这种平衡,换来了沉重的责罚。毕竟,孙杨的对立面WADA,正是这规则的制定者。对于规则如何理解,终究是WADA说了算,而不是孙杨。

三人仲裁庭中由孙杨方指定的桑德斯仲裁员,认为孙杨团队是把关系到一名世界顶尖运动员职业生涯的法律争点(检查的有效性),完全系于己方对规则的主观理解上。这次梭哈的失败,赌注是孙杨余下的职业生涯。

中国是反兴奋剂优等生

2019年12月,WADA正式宣布禁止俄罗斯在未来四年参加大型国际赛事。这与11月份刚刚举行的孙杨案听证会一起,触碰了人们的敏感神经,中国会不会成为下一个俄罗斯?对孙杨的举动,难道只是一个开始?

应该说,这种担心是完全可以打消的。这里涉及到一个对中国反兴奋剂工作的整体认知问题。客观而言,中国在过去十多年里的反兴奋剂工作,已经完全实现了一种超越,走在了世界反兴奋剂领域的前列。这其中的分水岭,是2007年。在北京奥运之前最关键的那一年,WADA主席庞德受邀访问中国,在亲身所见之后,盛赞中国反兴奋剂工作,在国际上开始确立中国的反兴奋剂声誉。随后这么多年里,中国反兴奋剂工作已跃然而成世界范围内的“优等生”。2019年大杨扬当选WADA副主席,即是这一大背景下的结果。

相比之下,俄罗斯遭到重罚,核心原因在于其反兴奋剂机构被指篡改数据。集体行为还是个体行为,这是孙杨案与俄罗斯被禁赛案的根本差别。换句话说,在反兴奋剂法制发展到今天这个时代,判断一个国家在此领域的声誉,最主要的是看其作为一个整体的表现,而非孤立的某些个案。正如美国体育界不会因阿姆斯特朗案而兔死狐悲,中国今天的反兴奋剂成就同样也不会因孙杨被禁赛而失色。

值得玩味的是,十余年来中国的反兴奋剂工作,近乎于一种“最佳实践”。以孙杨案为例,如果此次检查不是IDTM公司派员,而是中国反兴奋剂机构实施的话,运动员对检查人员资质的那些质疑,就的确是言之有据的。说白了,在反兴奋剂检查中,中国实行的是比国际标准更严格更缜密的一个标准。这也许能从一个方面,解释孙杨方为什么如此质疑检查人员的授权和资质。放眼未来,是中国标准影响到世界,提升国际反兴奋剂检查的整体标准,还是WADA依然故我,坚持现有检查标准,值得关注,然而就本案来说,孙杨团队将中国标准和国际标准混为一谈,则是惨痛教训。

孙杨案大局已定的情况下,也许有价值的思考在于,现有规则不变的情况下,未来中国运动员遇到类似的情况,到底如何应对?可以说,黑白分明往往只是理想,现实世界里的纠纷双方,是非曲直往往相互纠缠,很难简单明晰地作出判别。在现行兴奋剂检查程序中,即便意识到检查人员、检查程序的瑕疵,也并不允许运动员及其团队即行抗拒。这,就是国际反兴奋剂领域的游戏规则。有质疑,怎么办?按照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要求,很简单,那就是配合完成检测,同时发表异议,即采取“有异议地接受检测”的方式,将对检查官的质疑和不满留到秋后算账。这也许是孙杨禁赛案之后,中国运动员起码要记取的泣血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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