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勤伯:扭转中国足球形象,请从立刻还钱做起

王勤伯07-07 17:14 体坛+原创

体坛周报全媒体记者 王勤伯

FIFPRO(国际职业足球运动员联合会)发表的声明无疑对中国足球又是当头一棒。

金元时代的中超曾经喊出过“第X大联赛”的口号,但实际上世界足坛除了讨论中超金主的非理性采购,从来没有承认过中超臆想的排名。一个联赛的地位要得到认可,经济投入是一方面,但投入无法决定一切。如果联赛法制环境不健全成为最短的一块木板,那么这个联赛仍然属于发展滞后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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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和中国联赛一起进入警告名单的还有沙特联赛。沙特是中东第一富国,沙特联赛很早就有引进外籍球员和教练的传统,为什么也是欠薪违约重灾区?实际中东足球富豪有钱任性是一个持久的历史性问题,石油土豪可以为你砸钱,也可以要你的命根子,欠薪违约打官司?土豪根本不在意,反正输了一样赔得起,就是花钱跟你耗。

欧洲球星职业生涯末期去中东淘金,总体数量不在少数,但如果考虑到和欧洲的近距离以及金钱的诱惑,其实去中东的球星比例并不太高。梅西和C罗可能会因为一笔出场费去中东领取某个个人奖项,但是中东从来都不在他们的职业生涯末期规划中。去中东找土豪领养老金的风险是一种共识,很久以前我甚至读到过一个欧洲球员的自述:他去沙特踢球,但是王公老板威胁利诱想和他发生(同)性关系,他不得不假借家中有急事逃离沙特,也放弃了在球队应得的一切。

另一个中东国家卡塔尔,在准备申办世界杯的时候也面临类似的问题。由于在国际足联(以及洛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输掉的官司太多,卡塔尔联赛在法制方面给人的印象同样不好。但卡塔尔人为了申办世界杯不惜“改过自新”,从意大利请了专业体育律师把本国的足球管理规程、规章彻底重写了一遍,例如卡塔尔没有球员工会,但增设了代表球员诉求的办公室,同时也对从业人员进行国际体育法律培训,在2010年代初,卡塔尔足球被起诉的案例、输官司的案例都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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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坛周报》在同一个时期就已经做出过呼吁:中国足球如果继续漠视法律法规建设,把足球运动的发展规划管理寄托于一次又一次的“足协换人”,将注定走进历史死结。

中国足协可能最不情愿的,就是按照一套完整合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来运转,足协掌门舍不得自己的“领导意志”受到限制。举例说,博斯曼法则已经在全球大多数地方实行了10年,中国联赛还一度禁止本土球员在合同结束时以自由身转会。冯潇霆和周海滨成为“中国博斯曼”,在合同期结束去了国外联赛。当时还有中国足协官员给球员打电话,威胁说“我保证你们去不成。”

有一些人认为这次中国足球上了警告名单,是因为中超金元泡沫破裂,实际上这是因为不太关注国际足联和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各种判决。中国足球的违约现象并不弱于改革前的卡塔尔。仅在金元时代刚刚开始之时,上海申花一家就发生过莫雷诺转会费拖欠、德罗巴讨薪等案例。

至于中国足协本身,其“法盲”态度真的令人咋舌。签约卡马乔的时候不知道需要支付税金,签约女足主帅布鲁诺更是让律师塞进了一个直接想要推翻国际足联的条款:规定合同争议在中国法院解决。

中国足协的管理者不应该先学学本国足协加入国际足联时签字认可的条例和规程吗?如果国际足联作为足球运动的规则制定和协调机构,连从业人员的跨(国)协会合同争议仲裁权都没有,国际足联还有什么存在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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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足联、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瑞士联邦法院公开的布鲁诺官司判决书看,中国足协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国际足联的“一审”里其实是部分赢下了官司。因为国际足联只支持布鲁诺拿到拖欠工资,却不支持布鲁诺拿到可期的奖金部分。在很多类似的判决中,可期的奖金也是会判给受雇方的。

这本是一个见好就收的机会,中国足协管理层却对没有能够在欠薪方面获得重大折扣感到不满,继续上诉并拒绝执行判决,最后出了洋相,不断上诉不断失败的一系列判决书让真相大白,最后中国足协甚至威胁要告到欧洲人权法庭,要求否定此类案例国际足联拥有仲裁权——如上文所说,如果中国足协赢了,国际足联连存在价值都会失去。不懂法的人当然不明白中国足协的这番威胁有多神棍,这是把整个世界足球体系推倒重来的上诉。国足进不了世界杯,足协想把国际足联给端了。

别扯什么金元足球泡沫了,足协先赶紧把布鲁诺的钱还了吧,这对自己的杀伤力真的太强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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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勤伯

体坛传媒驻意大利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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