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亮被判有期徒刑14年 8年间敛财51次超1934万

央视新闻03-26 10:58 体坛+原创

据央视新闻报道,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陈永亮今天(3月26日)被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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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陈永亮受贿、行贿案,在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陈永亮的犯罪细节也被逐一披露。

陈永亮,曾任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办工作人员、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要职。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陈永亮8年间疯狂敛财51次。

公诉人:自2015年至2022年陈永亮51次,非法收受20多个俱乐部、地方足协及个人给予的人民币总额高达1934.44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值得注意的是,陈永亮本人曾牵涉到,2010年时任中国足协技术部主任的李冬生的受贿案中,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样的受贿案底并没有影响陈永亮后来的发展。从2015年起,陈永亮先后担任了中超公司和中国足协多个重要岗位,并开始大肆敛财。

公诉人:陈永亮凭借其中国足球“老人”的地位,在中超、中甲等各级比赛中周旋,与某些俱乐部相互勾连。对俱乐部赢得比赛、调整场地,球员入选国家队、免除处罚等各项请托有求必应,肆意滥用权力。

公诉机关还指控陈永亮,为谋求个人对权力的追求,跑官买官,边腐边升。

公诉人:在中国足协寻求靠山,多次向时任中国足协党委书记于洪臣行贿,利用其权力或影响力不断升迁。为感谢于洪臣给时任中超公司董事长马成全、中国足协党委书记杜兆才、中国足协换届筹备组组长陈戌源打招呼,在提拔任职上给予其关照。先后四次给予于洪臣人民币共计90万元。

庭审中陈永亮对自己受贿、行贿的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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