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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案公开宣判,李铁被以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一审结束之后,李铁在上诉期的最后一天选择上诉。
根据央视记者武兵报道:4月30日8点半准时开始李铁案二审宣判。然而,李铁家人并未来到现场。2025年2月至4月期间,李铁的辩护律师多次前往武汉到高院与李铁的合议庭进行多次沟通。因此,二审宣判的最大焦点就是李铁的刑期会不会减少。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没有检察院抗诉或发现新犯罪事实情况下,二审一般不会加重刑罚。
而从一审到二审,争论始终焦点是身份的认定问题,这也是李铁上诉的主要理由。李铁的辩护团队主张他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与受贿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不同。两项罪名量刑不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基准10年以上到无期,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5年-15年,两项罪名量刑有着显著差异。4月30日上午,二审结果出炉: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法定程序,倘若李铁仍不认可二审判决结果,他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内,向再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