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晚间,中足联公布最新的罚单,山东泰山的中场球员彭欣力因辱骂裁判被停赛5场罚款5万元。
在6月30日的中超第16轮比赛中,山东泰山客场2比2战平河南俱乐部酒祖杜康,彭欣力在全场比赛补时第4分钟出场,但是仅2分钟后就被当值主裁判红牌罚下。
中足联在处罚公告中表示,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及情况说明,当比赛进行到90+6分钟时,裁判员判罚山东泰山队在河南俱乐部酒祖杜康队后场犯规,比赛成死球。山东泰山队25号球员彭欣力使用侮辱性语言辱骂裁判员,裁判员依据规则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一、对山东泰山足球俱乐部队25号球员彭欣力予以停赛5场;二、罚款人民币5万元。
彭欣力本赛季在泰山队各项赛事共出战14场有1次助攻。这张红牌是他在职业联赛中第二次被罚下,上一次还是2016年他效力于重庆队,当时在2比1击败延边富德的比赛中,彭欣力在第58分钟替补谭望嵩出战,但在4分钟后因抢点射门时踢到池文一,随后与延边后卫尼古拉发生冲突而被红牌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