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体坛周报全媒体报道
6月10日,国际足联在墨西哥城的会议上正式批准了新版《球员身份与转会条例》(RSTP)以及相关的纪律守则。新规定将从2027年1月1日起生效。这次改革被称为“数十年来转会系统最重大的变革”,旨在平衡球员和俱乐部之间的权利,并完全遵循欧盟法院在“拉斯·迪亚拉案”中确立的原则。它的目标是要成为一项国际性的集体劳动协议——这在世界体育界还是首例。

这次修订最重要的一点是:首次把球员与俱乐部之间的国际劳资关系,放到了一个由多方共同协商的框架下。这些参与方包括国际职业球员协会(FIFPRO)、欧洲足球俱乐部(EFC,即原来的ECA)、以及世界职业足球联赛协会(WLA)。国际足联则扮演维护全球转会体系的角色。
国际职业球员协会和国际足联签了一份谅解备忘录。根据这份协议,FIFPRO将在转会制度、球员福利和休息时间等关键议题上获得平等发言权,将参与到2030年之后国际比赛日程的决策。同时,国际足联正式承认FIFPRO是职业球员的全球工会。作为交换,FIFPRO会撤回之前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所有针对国际足联的投诉,并且跟总部设在荷兰的另一个球员组织“球员正义”基金会划清界限,该基金会目前正牵头向国际足联发起一项索赔额高达数十亿欧元的集体诉讼。
在转会新规中,最颠覆性的一项变化可能是:球员可以合法合规地获得自己转会费的分成。举个例子,如果一家俱乐部以2000万欧元卖掉一名球员,并且约定球员能分到10%的转会费,那么除了薪水之外,这名球员还能直接拿到200万欧元。对于年薪不超过15万欧元的球员,新规则确保他们能直接拿到至少5%的转会费,由卖方俱乐部支付。
不过要注意的是,虽然球员有权拿这笔分成,但受到国际足联“第三方所有权”禁令的限制。球员不能通过私下协议,把“未来转会费分成权”转让、抵押或者变现给真正的第三方,如经纪公司、外部赞助商或者金融机构。一旦违反,会面临严厉处罚。
在违约责任方面,新规定明确:最低赔偿额就是合同剩下的总价值。如果俱乐部用强迫球员单独训练等手段逼他离队,俱乐部可能要支付剩余合同的全额价值,并且还要承担额外的损失赔偿。如果俱乐部拖欠薪水,所欠的薪金会按照8%的年利率计算利息。

另外,为了震慑某些俱乐部私下违规接触其他球队的球员,新规规定:如果一名球员解约后45天内就和新俱乐部签约,就会被推定属于“诱导违约”。也就是说,如果球员通过罢训等方式威胁转会,被认定为“诱导违约”的,新俱乐部需要负连带责任。
其他比较重要的调整还有:23岁以下球员的合同保护期延长到4年;俱乐部可以给自家青训培养的18岁以下球员提供最长5年合同,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集体谈判协议,并要在事先定义好的监管框架内操作。
“迪亚拉案”背景简介:
迪亚拉案源于法国前国脚拉斯·迪亚拉的合同纠纷。2014年,迪亚拉在与俄超莫斯科火车头解约后寻求加盟比甲沙勒罗瓦,但因国际足联规定新俱乐部需为其单方解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转会受阻。案件最终诉至欧盟法院。2024年,欧盟法院裁定,国际足联部分转会规则限制了球员的自由流动并违反欧盟竞争法,从而迫使转会制度进行根本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