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NBA联盟食物链:球星吃球队,球队吃平民

体坛+记者孔德昕报道
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球员A作为球队的首发控卫,场均可以中规中矩地得到15分7次助攻,他正在球员的黄金年龄,也还有2年合同在身,但有一天他突然莫名其妙地和球队说我要离开,你们不让我走我就不打了!
这时候各方对于这种事情的反应会如何?球队可能会告诉他“你没病吧”;其他球队可能认为这种球员是毒瘤,要不得;球迷们或许会嘲笑他说,“你不打有的是人打!”
但是当这个球员A换成25岁,场均得到25分6助攻的冠军控卫凯瑞·欧文时,很多人甚至为他鼓掌叫好,认为他值得去书写属于自己的故事,骑士更是积极完成运作,最终将他送去了自己心仪的下家之一,波士顿凯尔特人(我们假设小托马斯的屁股不会让交易终止)。
这件事告诉我们,只有当你打出顶级水准并证明自己的价值之后才能提出要求,但它同时也证明了,NBA是一个球星当家做主的联盟,一些顶级球星得到的特权远比“平常人”多得多。
球星呼风唤雨
注意,这里的球星指的是顶级球星,是那种随便摆上货架就有小半个联盟的球队来问价的球星。比如詹姆斯、杜兰特、保罗和眼下的欧文。
随着NBA联盟在过去几十年里对于造星计划的坚持,他们已经成功跻身全世界最受欢迎的职业体育联盟行列,但与此同时造成的结果就是,球星的权力越来越大。当你面对着上述4位那样的球星时,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要求。这其实也是一种供求关系,球队多、球星少,所以球星占据了主导地位。
詹姆斯毫无疑问是现役最具影响力的球星,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比赛之外的影响力。“詹教练”、“詹经理”,这些球迷恶搞的绰号并非毫无来由,当你必须在詹姆斯和主帅,詹姆斯和经理之间,或者詹姆斯和任何人之间做一个选择的时候,每一个老板都会说出一样的答案,“选詹姆斯!”这就是球星,他自身的巨大价值让周围的一切都必须围着自己转。所以,当你回顾历史时就会发现,没有谁做出离队决定时有詹姆斯那样的轰动效应,但他总是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做选择。
说到决定,杜兰特去年夏天离队的轰动可能仅次于詹姆斯的“决定一”。尽管俄城男女老少全部出动进行挽留,尽管球队已经不能再给这位老大提供更多的额外特权,但杜兰特还是毅然决然地转身离去。你大可以骂他是懦夫,是叛徒,但到头来KD拿到了梦寐以求的戒指和FMVP,他加盟勇士则彻底打碎了这个联盟最后的那些“传统”——球星抱团和组建超级球队成为了新的时尚。
今年夏天发生的一切更加直白。海沃德加盟凯尔特人,前后故事和KD相当类似;保罗加盟火箭联手大胡子,快艇能捞回一些筹码已经算万幸;乔治跟步行者摊牌明夏离开,“吓”得球队最终将其送到雷霆,做了一笔备受指责的买卖;最后还有欧文的要求离队。
当一名球星提出要求的时候,他们最终往往可以如愿以偿,这已经成了NBA联盟的定式。试想一下,当球星利益和球队目标出现矛盾的时候,如果球队不选择“委曲求全”,他们往往只会落得两败俱伤,并担上其他球星不愿加盟的风险。至于球星方面,他们所犯的“错误”很快就会被原谅的,你看詹姆斯和杜兰特。
“平民”任人宰割
相比之下,NBA“平民”阶级的待遇则出现了巨大落差。简单来说,球星怎么“虐”球队,球队就能怎么“虐平民”。
我们之所以给平民加了引号,是因为很多被划归这一类的球员也是明星水准,但他们的综合价值却达不到上一类里面的球星标准。眼下最直接的例子就是被绿军送去骑士的伊赛亚·托马斯。
上赛季场均得到28.9分5.9助攻,入选全明星并率队打进东部决赛,28岁的小托马斯不算球星吗?先别急,如果说让你从小托马斯和欧文之间选一个,答案是什么呢?
“小刺客”的确已经打出了明星表现,但不得不承认,很多人对他依然不那么看好。首先,小托马斯受限于身高,攻坚能力不足,防守更是难以提升;其次,他的年龄要比欧文大出3岁,潜力基本挖掘殆尽;最后,潜在伤病成了他的拦路虎。这也是为什么绿军会毫不犹豫地搭上那么多筹码用他换回欧文,为什么联盟中大部分球队在提到给小托马斯顶薪时都会犹豫。
现在再看看小托马斯的遭遇,6年漂泊4队,在绿军打出巅峰表现并在丧失至亲之后依然为球队拼杀,即便如此却被球队毫不留情地扫地出门。媒体一路煽风,越鼓吹克劳德和篮网签的价值就越显得小刺客身价不足。最后还有新东家骑士“落井下石”,用体检不合格来“要挟”绿军增加筹码,殊不知这对于合同年的小托马斯来说将是多么巨大的打击!
一个当打之年的全明星尚且如此,那些真正的平民球员就更是夹缝求生了。刚刚入选一防的贝弗利被当做交易保罗的筹码送去快艇,卢比奥则为了给蒂格腾地加盟了爵士,前者说着自己希望离开,后者则表明了有多不情愿。但毫无疑问,他们都是球队运作中的棋子。至于那些球星晚年被迫漂泊的例子更是数不胜数,他们在这个现实的联盟中根本没有话语权。
政策持续倾斜
小托马斯和欧文的交易不禁让人发问:球员可以公开要求被交易离队,那么那些被迫交易的人就不能拒绝到新球队效力吗?
纽约给了安东尼交易否决权,他们恐怕肠子都悔青了
首先,有一种叫做交易否决权的东西是存在的,不过拥有这种特权的球员少之又少(安东尼、詹姆斯)。如果你没有这种特权的话,对于上一个问题的回答是“不可以”。
早在2004年,联盟还没有明确对于交易后的球员有什么规定,当时被篮网作为筹码交易到猛龙的莫宁就曾拒绝去多伦多报道。他一心想着回到热火,因此拒绝到多伦多进行体检,最终猛龙被迫买断他的合同。这件事情在联盟引发轩然大波,之后的新版劳资协议中特别加入了一条:对于那些在被交易之后拒绝为新东家效力的球队,联盟总裁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或者是禁赛处罚。这项条款,被称为阿朗佐·莫宁条款。
很显然,这项条款的设立又是只对“平民”球员有效,试问有哪些球队敢逼杜兰特或者詹姆斯为自己效力呢?对于那些不情愿离开母队的“平民”球员,他们或许不会闹到被禁赛罚款的地步,但有这么一个条款立在那里,多少会让人有所忌惮。
除此之外,越来越多的政策都在倾向于帮助球星而不是“平民”。最简单的一个例子就是新劳资协议中关于“特定老将续约”的条款,也就是所谓的超级合同——库里、哈登、沃尔都在今夏签署了这样的大合同。这种特例让原本就有巨大话语权的球星更有谈判资本,他们一边可以向小球市母队索要这样的巨额薪水,一边还能以此作为和新东家谈判的筹码(比如我想要什么样的地位和帮手)。
哈登已经签下4年1.7亿的超级合同
相较之下,“平民”和球星之间的差距已经越来越大。不过没有办法,在这样一个以球星为巨大噱头的商业联盟,所有人能做的就是朝着球星的方向努力进化。